我市召开卫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8月16日,新乡市卫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,总结梳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,调度卫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勇,副市长刘军伟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范士富出席会议。
王乐新指出,认识要再提高。卫河保护立法与过去我市10部地方立法最大的不同,就在于五市协同。要运用好、发挥好我市的牵头优势,既立足新乡实际,又要放眼豫北五市,借助协同立法为新乡经济社会发展在卫河流域这个大场景中谋得“先手棋”、争得主动权。重点要再明确。根据卫河流域协同共治机制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共性问题以及我市在生态保护方面的产业布局、水污染防治等个性需求,进一步认真研究各方意见,打磨完善制度设计,让立法决策更加符合新乡实际、更加科学合理。举措要再细化。要尽快完善草案文本,做好前期准备,尽快提交政府常务会研究,形成议案。市直各相关单位、各县区要立足实际、主动思考,及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,高质高效完成协同立法工作任务。
会上,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、市司法局、市水利局、市生态环境局分别汇报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,与会单位围绕卫河保护条例草案文本进行了座谈交流,刘军伟就下一步卫河流域协同立法工作进行了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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